投資者關係 / Investor Resources / 香港聯合交易所公司通訊

以電子方式發佈香港聯合交易所公司(香港聯交所)通訊的安排

根據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的擴大無紙化上市機制及以電子方式發佈公司通訊規定下《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2.07A條及看準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的組織章程細則,本公司已採用以電子方式發佈公司通訊1(「公司通訊」)之安排。

本公司所有公司通訊的英文版和中文版在本公司網站(ir.zhipin.com)及披露易網站(www.hkexnews.hk)提供。

本公司股東(「股東」)如想收到有關本公司發佈公司通訊的即時通知,可訂閱電子提示服務,例如香港聯交所在網站免費提供的訊息提示服務。

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2

本公司將採用電子方式,以電子郵件向登記股東個別發送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本公司如沒有登記股東的電子郵寄地址,或登記股東提供的電子郵寄地址無效(例如,本公司收到“發送失敗資訊”),本公司將按照《上市規則》的規定,向登記股東發出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的印刷本。

提供電子郵寄地址

敬請登記股東於合理時間以書面通知形式提供電子郵寄地址。登記股東可填寫並簽署所附回條後郵寄至本公司的香港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或發送電子郵件至KANZHUN.ecom@computershare.com.hk

要求收取印刷本

股東如果希望收取公司通訊的印刷本,或者登入本公司網站及/或披露易網站有困難,可以書面方式要求免費收取公司通訊的印刷本,可以將填寫並簽署後的回條郵寄至香港股份過戶登記處,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或發送電子郵件至 KANZHUN.ecom@computershare.com.hk

如  閣下為本公司登記股東,所適用填寫並簽署回條請參閱:

登記股東適用之回條

如  閣下為本公司非登記股東,所適用填寫並簽署回條請參閱:

非登記股東適用之回條

敬請股東注意,股東收取公司通訊印刷本的指示之有效期為自收取指示當日起一年,或直至股東撤銷該指示或改以另一指示取代為止(以較早者為准)。股東如果希望繼續收到公司通訊的印刷本,需要再向香港股份過戶登記處發出書面指示。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本聲明中所指的「個人資料」與香港法例第 486 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中「個人資料」的涵義相同,其中可包括但不限於  閣下的姓名、聯絡電話號碼、電子郵寄地址和郵寄位址。

閣下是自願向本公司提供個人資料,以便按照  閣下選取的方式接收公司通訊。閣下的個人資料將保留一段適當期間,作便香港股份過戶登記處進行核實和記錄之用。

閣下有權根據《私隱條例》的條文查閱及╱或修改個人資料。凡有意查閱及╱或修改個人資料,應該將書面要求郵寄至:

                     香港隱私主任
                     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
                  
                 
或,發送電郵至:PrivacyOfficer@computershare.com.hk 

 

 

 

 

1. “公司通訊”是指本公司發出或將予發出以供其任何證券的持有人或投資大眾參照或採取行動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於(a) 董事報告、年度賬目以及審計報告副本以及(如適用)財務摘要報告; (b) 中期報告及其中期報告摘要(如適用); (c) 會議通知; (d) 上市文件; (e) 通函和 (f) 委任表格。
2. “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指任何涉及要求本公司的證券持有人指示其擬如何行使其有關證券持有人的權利或作出選擇的公司通訊。為免生疑問,並不包括股東大會的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